既要提得好  又要办得实

 随着新年度的开始,各级人大的年度例会将陆续召开,会议期间也将是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最为集中的时间段。会后交办、落实、反馈,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是代表们和办理单位的共同追求。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将建议提好,把建议办实,这也是人大工作的永恒课题。

 建议提得好,是提高解决率的基础。尽管代表可提建议的范围相当广范,但要力戒建议的随意性、盲目性,要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尤其是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性要强,正能量要大。不能将关注点聚焦在细小、轻微的琐事上,仅仅满足于所提建议是“正确”的,不是“错误”的。要在“正确”的基础上,选准选好,提升档次,提高质量。而且建议的内容要具体详实不空泛,对建议涉及问题的表现、危害要说透彻,对解决所提问题的途径、对策要有见地,不能口号式的寥寥数语,让人摸不到边际。这就既需要舍得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又需要善于有的放矢地做好代表与群众、代表与代表、代表与专家之间的沟通交流,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地提出高质量的建议。

建议办得实,是提升满意度的关键。近年来,有些单位为了追求代表对办理建议结果的“高满意度”,不是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而是在“疏通关系”上作文章。因此,办理单位必须摆正办理工作的位置,不能把办理代表建议当成“额外负担”,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如果以应付的态度,把办理仅仅看成是“答复”,闭门造车,从工作总结中找出与建议相关、曾经做过的工作,从工作计划中找出与建议相关、打算去做的工作,拼凑成“全虚”的答复,“交差”了事,那就失去了办理的实际意义。只有将办理建议当成本职工作的硬任务,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通过卓有成效地办理,既获得代表的满意,又推进自身的工作,才是办理建议的应有效果。由于人大代表职务的兼任性,很可能所提建议有一定地域、范围的局限性,但办理单位应当把代表建议作为推动自身工作难得的抓手,着手于点着眼于面,从点上切入在面上见效,既立竿见影地解决建议中所提出的问题,又与时俱进地建立巩固和扩大建议成果的长效机制。这就需要将办理建议提高到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到位、扎实践行,使追求高解决率和高满意度的办理工作常态化。

为了实现以上两点,将人大代表建议提好、办实,各地都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促进措施,主要是建立两个机制:一是督办机制。从2005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从数千件代表建议中,选择十多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跟踪督办,抓点带面,推进落实。办理单位的系统督办也同时跟进,据人民日报报道多年来全国办理建议第一大户财政部,每年都组织数十个调研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分赴基层,边督办边问策,不仅推进了建议的落实,还探索出许多切合实际的重大财税政策;二是激励机制。即建立优秀代表建议、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评选奖励机制。评选优秀建议并奖励提出优秀建议的人大代表、评选奖励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不仅仅是为了激励他们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重要的是总结宣传他们的宝贵经验,为广大代表和办理单位提供学习范例,让更多的代表把建议提好,让更多的单位把建议办实。(王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