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

3月14日,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国、省市人大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集体学习《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研究部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井晓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忠高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宏波、县人民法院院长屈文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成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长俊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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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宪法性制度设计,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县“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镇人大要强化法治信仰,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国家法制统一、构建稳定法治环境必然要求,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客观需要,履行法定职责、增强人大监督实效重要途径。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和备案范围,县“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镇人大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和备案范围,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以审查全覆盖实现监督全覆盖,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要健全和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与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及文件起草单位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自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效运行。要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的监督力度,适时采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对各单位备案审查情况开展检查,对迟报、漏报,或被群众提出、被第三方发现的漏报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将予以通报。要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压实责任,通过业务培训、工作调研、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人大关于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要求,扎实做好数据的清理、审核、录入及日常维护工作。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会议。供稿:山阳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