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人大四项举措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人大运用最普遍、最经常的重要职权,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头戏”,也是行使其他权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丹凤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努力做到与党委同心、与大局同步、与人民同声,人大监督工作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规范监督行为

完善各项监督机制,规范人大监督行为,保证监督工作有效运行,重点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本着务实管用、切合实际、操作方便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丹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完善了《丹凤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丹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制度》《丹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满意度测评的办法》等16项规章制度,为监督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有力推动了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提升监督能力

注重练好内功、提升监督能力,重点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一是建立主任会、常委会学法制度,坚持把学习人大制度理论、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武装代表头脑、推动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二是通过举办履职培训、专题讲座、考察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能力,增强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三是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坚持人大代表轮流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县上其他有关会议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测评等活动,坚持代表接待选民、遍访群众制度,精心组织代表小组活动,通过拓宽知情议政渠道,密切联系选民,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代表履职实践能力。近年来,累计开展各类培训60余场、代表活动170余次。

三、丰富监督形式

认真研究现有监督制度,拓展创新监督方式,重点解决“不善监督”的问题。一是在坚持用好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等常规监督手段的基础上,创新用活专题询问、代表约见、评议测评等监督方式,着力把监督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坚持把精选议题作为强化人大监督的前提,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选题,从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中统筹谋划选题,从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和法治丹凤建设中精准选题,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三是坚持把深入调研作为强化人大监督的基础,及时制定务实高效、科学合理的调研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调研重点,采取明察和暗访、定向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第一现场和问题突出领域了解实际情况,研究对策建议,改变过去“走马观花、应付了事”等现象。四是坚持把落实三联一述”制度作为监督代表履职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常委会领导联系镇办、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和常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密切代表联系群众。五是坚持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监督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有效方式,严格任前法律考试、资格审查、履职承诺和宪法宣誓等程序,实行任后届内履职评议监督全覆盖,着力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行为。

四、突出监督实效

把人大监督从“纸上”落到“地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重点解决监督工作“有花无果”的问题。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实施靶向监督,坚持用事实说话,用实打实的行动、硬碰硬的举措,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宽、松、软”等问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到底,听取办理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办理落实不到位或代表群众不满意的责令说明情况、限时重新办理。近年来,先后听取了21件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三是用活用好刚性措施,推动监督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运用带案视察解决了市场市容管理混乱等问题,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快了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努力切实办好了一批群众期盼已久的民生实事,推动建成了一批长期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供稿:丹凤人大办  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