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10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国忠等一行,深入我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市上领导陈宁、袁良善、璩泽涛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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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镇安县、商州区,检查了月西沟硫铁矿整治、陕西天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整改、太白庙村小湾尾矿库治理、罗家营村旬河水乡农旅融合项目建设、岭南佳泰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尾矿综合利用、二龙山水库水源地保护、“那年夏天民俗客栈”违规建筑整治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汇报,征求人大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基层工作人员代表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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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肯定。检查组强调,依法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政府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文明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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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要求,要牢牢把握保护好秦岭的政治属性、生态属性、人文属性,绷紧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的思想之弦。要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抓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旅游景区违建整治“回头看”、农家乐和民宿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质效,强化动态排查整治,严防“五乱”问题反弹。要突出绿色低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共富导向,加快调整“四个结构”,准确把握现代产业发展趋势,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把高质量发展的步子走得更好。(供稿:祝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