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专家论证会

10月16日下午,市人大法制委按照省人大法工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部分法制委委员及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理念先进,制度设计合理,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将秦岭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规范秦岭资源开发利用予以统合,有机地实现了立法在社会发展中规范与引领的目标,为秦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大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分析讨论条例中各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围绕管理体制、禁止开发区功能划分、目标责任考核、拓宽生态建设资金融资渠道、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20余条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法制委将认真整理专家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为条例的下一步修订工作提供参考。(文/李华  图/祝东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