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9月4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州区委书记张盈安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和商州区、丹凤县、柞水县,实地查看了部分镇办食品监管机构、检验机构、食品加工生产单位、学校食堂、超市、农家乐集群点、餐饮综合市场等27个食品安全相关单位和23户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经营者,召开座谈会4次、走访食品生产经营者30余人、查阅档案资料50余份,听取了相关县区政府及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

检查组指出,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食品安全隐患较多、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检查组要求,一要持续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提高食品安全法全民知晓率;二要加强食安委成员单位间的配合协作,补齐工作短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认真落实“四有两责”,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大胆创新,善于借助新科技手段弥补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四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建立台账、定期不定期督查、增加抽检频次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健康。(供稿:魏涛 陈佳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