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的议案》按期办结的决议

(2025年12月24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商州区代表团詹丽娟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列为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督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办理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办理期限为三年。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三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议案办理,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办理成效明显,基本达到了议案提出的预期目标和办理意见的相关要求。决定批准该议案按期办结。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议案办结后,市政府要持续巩固完善拓展议案办理成果,推动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