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召开两个《条例》宣贯培训会 筑牢非遗与民歌保护法治根基
2025年6月13日下午,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宣传贯彻培训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两部地方性法规,推动非遗与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建设文化强市注入法治动力。商洛市陕南民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区文旅局副局长、文化馆馆长及市文旅局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市人大法工委分别从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对两个《条例》核心内容进行深度解读和培训;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德峰从多个方面对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举行了两个《条例》单行本发放仪式,向各单位发放条例单行本共计8500余册,确保法规文本直达一线工作者。
会议强调,要从学习、宣传、贯彻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提升保护传承能力;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活动,营造全民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形成文化保护强大合力。此次宣传贯彻培训会的召开,标志着商洛市非遗与陕南民歌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下一步,商洛市将以条例为抓手,持续深化“文化商洛”建设,让非遗与民歌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