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在商洛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职尽责,为推动全市民主法治进程、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筹办人代会1次,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1次,开展专题调研11次、视察检查10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形成审议意见14份,作出决议决定5项,开展立法前调研2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次),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强化使命担当,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作用,抓好常委会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精心筹备全市人大系统学习贯彻重要思想座谈会,以“十个坚持”为统领,准确把握方向,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创新举措,谋划落实工作,形成研讨材料25篇,提出落实措施56条,自觉把人大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来,确保正确行使人大职权,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贯彻中省部署,推进重大改革有效实施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认真贯彻监察法,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积极落实中省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意见,修订《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使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加严谨、规范、科学。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深化财政预算监督改革工作部署,制定《商洛市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制定《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暂行办法》,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首次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强化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监督。积极配合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适时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落实市委决策,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围绕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等中心工作,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重点项目建设、社区创卫、包村扶贫等包抓责任。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包抓重点项目8个、重点企业8个、包扶贫困村8个,共协调解决各项资金2000余万元,并帮助化解创卫等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等工作扎实推进。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题调研,形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力助推商洛脱贫攻坚》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全面履行职责,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跟新时代,展现新担当,紧扣“三个商洛”建设,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年初,精心筹备召开四届三次人代会,为谋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快追赶超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依法正确有效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重大决策落实、重点工作实施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改革举措顺利实施。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着力抓工业、培育新财源,突出精准扶贫、优先保民生等审议意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改进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审议意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强化审计整改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意见建议,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平台已初步建成。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三级”联动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工作改进提高。对市直“八办两组”14个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助推全市脱贫攻坚。突出民生热点监督。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列入监督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体育工作视察检查,提出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维护、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意见,促进全市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听取和审议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提出依法落实防治责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审议意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视察检查,提出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等意见,为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供了新思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提出解决环保突出问题、加快环保设施建设等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3件(次),督办重点案件51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强化法律实施监督。中省市三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视察检查,提出强化司法监督、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能力等意见建议。落实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先后组织市人大代表72名,旁听市县法院案件庭审36次,促进司法公正和审判公开。持续跟踪问效监督。坚持每半年集中听取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视察检查、满意度测评,确保人大监督“落地生根”。先后对5个专项工作报告、3个执法检查报告、5个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工作改进提升,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科学决定重大事项

修订完善《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将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46项重大事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范围,进一步明确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范围和内容,确保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科学、有效行使。一年来,先后依法审查批准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商洛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作出了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对商洛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进行调整的报告的决定,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6项预期指标作出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三)稳步推进地方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适时做好已立法规实施,公布实施了《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使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质量。研究制定《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库。启动了《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精选立法项目,及时将《商洛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启动了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修订《商洛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市政府报备的2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强化任后履职监督

依法正确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严把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开履职承诺、向宪法宣誓等关键环节,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持续强化任后监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开展履职测评,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担当、忠诚为民。

三、密切联系群众,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有效行使代表权力。

(一)丰富履职活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落实“两个联系”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创新代表履职方式,组织30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县区交叉视察,安排120余名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拓宽代表视野,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聚焦追赶超越、履行庄严使命”活动,组织代表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代表之家”创建和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为代表依法履职、联系群众搭建平台。制定《商洛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为代表依法有序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代表履职激励、考核管理等工作机制,开展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严格代表资格审查,依法终止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并补选市人大代表3名。

(二)改进督办方式,推进议案建议办理

以解决问题为重点,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健全领导包抓督办、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坚持“三见面”办理原则,落实承办单位“一把手”与领衔代表见面制度。建立清单台账,对加快推进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加强丹江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等5件代表议案和295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检查,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使脱贫攻坚、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一批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上年度1件优秀代表议案、25件优秀代表建议、13个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1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提高了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坚持强基固本,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凝心聚力、善作善为,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狠抓作风建设,干部素质实现新提升

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强化党性教育、信念教育、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纠慵懒散慢虚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党员日常教育监管;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五好机关党委”“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有力地加强了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干部培训、考察学习、经典朗读、知识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激发了人大干部的工作活力。机关党委和4个党支部通过市直工委标准化创建考核,有22名党员干部受到省市表彰奖励,人大机关形成了担当作为、勤廉务实的良好风气。

(二)紧跟时代要求,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把健全完善制度作为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途径,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及时把实践创新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依据宪法法律规定,在反复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常委会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制度21项,新制定制度4项,常委会议事、决策、监督、立法、人事任免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了常委会履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有效。

(三)创新理论研究,宣传工作展现新亮点

坚持人大宣传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旗帜鲜明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依法履职成效。加强宣传策划,深化媒体合作,在《人民代表报》《民声报》《法治与社会》等媒体发表署名文章6篇,刊发理论文章和宣传稿件50余篇,扩大了商洛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在《商洛日报》开设《人大代表风采录》,连续报道人大代表先进事迹13期,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立足本职、担当有为的新风采。开展“商洛人大新闻奖”评选,选优配强人大新闻宣传队伍。改版提升商洛人大“一刊一网一讯一号”,全年编发《商洛人大》杂志6期、《人大简讯》51期,“商洛人大网”“商洛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0余条,全面反映了各级人大依法履职的新经验、新成效,传播了人大“好声音”,为人大履职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联系交流,上下联动再添新活力

配合省人大重点工作,做好在陕全国人大代表赴镇安、柞水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在商省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履职培训。积极承担省上安排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立法后评估等28项,提出意见建议76条。参加全省人大系统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增进了学习交流。与县(区)人大联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加强了各级人大的互动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四届人大工作历程中的重要一年,是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一年。一年来,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域有了新拓展,重点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砥砺奋进的结果,是市“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协作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市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常委会工作与新时代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积极主动地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守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能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依法履职,切实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精心做好重点领域立法

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等机制,突出商洛特色,力求务实管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做好《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起草、审议工作;继续做好《商洛市农村环境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扎实做好立法准备。及时启动城乡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立法调研。适时开展《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深入做好法规实施工作。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健全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着力创新强化监督工作

紧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举措,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对脱贫攻坚、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业经济运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深化财经工作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加强审计工作监督和审计整改监督,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方式,不断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强化法律实施监督,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情况开展监督,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扣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决定决议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询问、专项督查、满意度测评,持续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确保人大监督意见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及时受理和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严格执行《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科学制定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计划,认真审查重大事项议案,适时做出决定决议,推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更加规范、更有质量、更加有效。加强对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人大决定决议有效落实。

四、不断改进人事代表工作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序开展任后履职监督,强化受任命人员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联系”制度,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丰富代表履职方式,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旁听法院庭审、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代表业务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持续抓好关于加快商丹一体化(“一体两翼”)进程、加快我市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议案的督办工作。对2019年拟办结的关于加强丹江流域综合治理、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市等议案办理情况开展视察检查,推动代表议案按期高质量办结。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提高办理落实率和满意率。继续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评选表彰活动。

五、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盯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五个战役”中心任务,全面履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法定职权,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防范风险、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视察检查,进行专项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提供有效支持,真正使人大工作与市委重大战略、重大任务聚焦聚力、同轴共转、同频共振。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市委科学决策、为政府推进工作提供参考。持续跟踪大事要事,对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十件大事”开展“回头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十件大事”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支持政府持久用力、一抓到底、落实办好。

六、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突出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着力解决监督工作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监督方法比较单一和少数干部担当精神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推动人大机关作风持续向好。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抓好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保持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切实强化能力建设。认真搞好人大机关机构改革,优化干部配备使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加强干部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和交流学习,不断用新理论、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加强干部培养选拔,严把“进口”,畅通“出口”,进一步激发人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加强研究宣传工作。深刻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特点,重视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积极改进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宣传策划水平,努力拓展媒体合作,为人大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主动加强与上级人大工作联系,扩大学习交流。充分发挥联系、指导县(区)人大工作的职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神圣使命,人民期待更大作为。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