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和住宅物业管理相关立法调研

3月12日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赵军带领下,赴山阳县、洛南县、商州区开展《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和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及办法修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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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南县华阳新城小区调研物业管理工作

调研组先后深入山阳县十里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山水融城住宅小区,洛南县华阳新城小区、鑫泰景和园小区、阳光庭院社区、城关街道罗坡村、县图书馆,商州区江南世纪城小区、丹江水岸小区、东店子社区、北宽坪社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走访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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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阳县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

调研组分别召开各层级的《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县(区)文明创建工作和住宅物业管理情况的介绍,广泛征求对“两个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座谈会上,县(区)相关部门、部分镇(办)、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律师代表、物业协会代表等,结合部门行业职责和生活实际,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围绕“文促条例(草案)”,与会人员就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丰富生态文明和家庭文明条款内容、明确执法部门权责、加大纠错警示提醒、建立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80余条。围绕“物业条例修正案(草案)”,参会人员就落实部门法定职责、物业服务内容、大修基金使用、业委会委员准入条件和作用发挥、消防安全保障、公共收益收支公开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60余条。

调研组在商州区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_副本.jpg

在商州区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暨业务培训会上,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介绍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就《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调研组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将认真梳理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广泛汇集民意民智,认真研究修改“两条例一办法(草案)”文本,力求地方法规条例和办法突出商洛特色、回应社会热点、体现与时俱进,努力形成符合宪法法律、贯彻党委部署、凝聚广泛共识的高质量立法的成果,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促进市域社会依法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供稿:王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