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通知》 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全面落实全省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陕西省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行动方案》,切实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把宣传贯彻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作为推进专项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宣传贯彻的主动性、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学习计划和宣传任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列为党委(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等系列专题普法活动,强化日常普法宣传,推动学习宣传工作全面开展,营造全社会爱鸟护鸟良好氛围。
为确保宣传贯彻工作扎实开展,《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对照法律规定,做好立改废释。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问题线索作为重点纠治内容之一,加快建设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加强对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的重点监督,实现整治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专业检测机构等单位申请设立环境损害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准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涉野生鸟类保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编发“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把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记入年度普法工作台账,压实普法责任,强化协同联动,重点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列入“九五”普法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动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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