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办案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呵护民生,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法治商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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