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陪伴”力量架起司法民意“连心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护航“无袍法官”陪审之路工作纪实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在山阳县法院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司法民主,强化监督刚性,助力陪审员制度执行严选任、强管理、提能力、促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 摸清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自2018年4月27日颁布实施,陪审员法的各项规定是否执行到位?商洛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如何?人民陪审员在参审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还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他部门提供哪些支持?为此,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将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纳入重点监督议题,深入开展视察检查。
2023年9月以来,视察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访市中级法院和商州区、山阳县、丹凤县、洛南县法院,深入十多个基层法庭,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案卷、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商洛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92人,不同经历、阅历、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司法审判活动中,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全市两级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11721件,陪审员参与审理8724件,参审率为74.43%,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了解民情民意的优势,切实推动案件审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检查中发现部分基层法院都没有按照法定数量配全人民陪审员,法律规定“结构合理、数量合法、规模合适”的陪审员队伍还需不断强化。少数陪审员由于本职工作繁忙,参与案件审理次数较少。部分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敢大胆参与审理,陪审效果不强,还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检查中还发现对陪审员的培训不够经常,陪审经费标准过低也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
广征意见建议,凝聚各方智慧
为推动法院、司法等有关单位依法实施法规,视察检查组向法官、律师、人民陪审员、诉讼当事人广泛征求对人民陪审员法实施的意见建议。同时,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代表·局长面对面”“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等活动载体,倾听代表意见,汇聚各方智慧。
镇安县电力局退休人员卜明喜,作为陪审员在司法领域继续发光发热,参审刑事案件30余件,他提出:“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缺乏了解,建议加强对人民陪审制度的宣传引导。同时,建议加强对陪审员培训力度,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能力。”陪审员田媛说:“我参与过几次陪审,看到有些人因为法律意识不强,不懂法而犯下了不该犯的错。希望有关部门能扩大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和陪审员大胆直言,就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与相关部门深度剖析,共同探讨行之有效的提升措施。
“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是在诉讼程序中融入公众正义直觉和共识的重要方式,对于克服法官职业和经验局限,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推动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人民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光在座谈会上总结强调。
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
2023年10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情况的报告》。在会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提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人民陪审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规范运行载体,增强人民陪审工作实效。强化选用培训,提升人民陪审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保障机制,改善人民陪审员履职条件”等意见建议。会后,常委会印发书面审议意见,梳理提出“实施人民陪审员法重要性认识还需加强,陪审员选任的数量和质量还需优化,陪审员参审机制和质效还需提升,陪审员队伍管理和保障还需完善”等问题,以“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形式交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限时办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2024年4月,商洛法院、司法和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按照法定程序选任了607名人民陪审员。市法院与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洛市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的通知》,七个县区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规范》等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实行规范管理。洛南县法院、丹凤县法院,制定了《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规定,采取“一般案件随机抽取+特殊案件专业适岗性匹配”相结合的方式选定人民陪审员,确保陪审员均衡参审的同时提高了陪审工作质效。全市两级法院、基层法庭为人民陪审员配备办公室52间,为其阅卷、办公提供条件,确保其有不少于三天的阅卷时间。从2024年起,将陪审经费列入市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统一全市法院陪审补助标准,并建立增长机制,激发陪审员履职的积极性。
2024年9月和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商洛法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并在常委会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委员们一致认为,“全市两级法院能够对标审议意见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深化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工作质效。优化选用培训,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加大协调沟通,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测评结果为“满意”格次。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下,商洛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制度宣传、选拔任用、培训管理、有效参审、履职保障等各项工作进行改进,切实将审议意见转化为提升陪审质量的强大动力。
健全机制措施,增强陪审质效
商洛法院以本次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为契机,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深化落实,做好“公正与效率”和“民主与法治”更优结合的文章,让每一名人民陪审员都能在参与案件审判中发挥应有作用、独特优势。商洛中院设立“商洛市涉诉诊疗行为合规性审查工作室”,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人民陪审员专家库,选任8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20名环保、林业、农业等专业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相关做法被省高院推广。商洛法院借鉴“枫桥经验”,印发《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到“三源共治”工作当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案件诉中调解、判后释法答疑、普法宣传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阳县法院陪审员参与案件调查取证,镇安县法院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在减刑、假释案件中使用陪审员,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回顾我近五年的陪审工作,每次庭审都是一堂法治教育课。通过参与庭审,不仅提高了自身素质,还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既然被叫作人民陪审员,只有用心用情去做好这份事业,才能对得起‘人民’这两个字。”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李卫荣积极参与庭审,履行了陪审员的光荣职责。全市607名人民陪审员,以“无袍之身”,尽有为之责,在陪审岗位上履职尽责、发挥作用。2023年11月以来,全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949件,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47件,参与诉前调解案件768件,参与调解案件413件、调查取证74次,服判息诉率达到95%以上,促进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的提升。(供稿:张荣荣 郝 亮 侯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