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组对《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视察检查

3月27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光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我市贯彻实施《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视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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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阳县城关派出所办案点调研

检查组一行在商州区、山阳县走访烟花爆竹销售点、烟花爆竹库房等场所,详细了解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存储运输和燃放管理等情况。通过到部分社区和小区走访,在基层派出所现场查阅监管执法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意见建议和审议意见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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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州区名人街社区调研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情况

检查组认为,审议意见印发后,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商洛主城区和各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大幅减少,文明燃放、城区禁放已成为广大群众的普遍共识,保障了《条例》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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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阳县召开座谈会

检查组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落实法定职责,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禁放能禁得住,燃放能安全,习惯能养成”的目标实现。供稿:张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