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人大:任后监督从“尝试”走向“常态”

郭万宝 李建成 王雯丽

“这5年,是我工作生涯中亲身感受困难最多、压力最大、付出最多、也是成就感最大的5年”。商洛市住建局局长艾贤宗在履职报告中如是说。

6月22日召开的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市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3名主要负责人依次站在会议报告席,郑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部分市人大代表汇报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监督……这是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生动实践。

 建章立制,让监督从设想变成行动

如何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促使其廉洁勤政,依法行政,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有机结合,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在推行履职承诺、专项工作评议、专项询问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暂行办法》,使任后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去年10月,商洛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政府副市长、市监察局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开展任后监督,开始了这一全新监督方式的初步尝试。一年多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监督方式、丰富监督内涵,先后对2名副市长、3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法院副院长、2名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履职测评,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认为人大监督的力度和深度更强了。市政府副市长雷雨在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审议大会上深有感触地说:“人大开展任后监督,让我更加清晰地看到自己工作上的短板。我将以这次履职评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到位,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回报组织信任与重托、回报大家的关心和支持”。

 履职报告,让官员的人大意识更强

任期内,官员工作干的好不好?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知道的多一些,有的知道的少一些。怎样全面了解官员任期内的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任后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度设计时,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凡是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在任职之初要公开履职承诺,任期内干什么、怎么干,一一列出清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官员在履职报告时,要对自己任期内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总结,看承诺的事项落实效果怎么样,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比照履职承诺,一一对应,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对其履职情况一目了然。

翻开市住建局局长艾贤宗任职之初的承诺,“五年内,全市将新建续建城建各类项目93个,完成投资164亿元;启动建设丹南公园、市文化艺术中心等9个项目;加快推进环城北路、商鞅大道、西街旧城改造等7个项目;完成龟山大道、西商二线市区跨丹江大桥等5个项目……”

经过5年的真抓实干,“全市城镇建设止2015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38亿元,环城北路已建成通车、龟山路网已竣工、西街旧城改造6月底将完成房屋移交、丹南银杏公园10月底前将投入使用、市文化艺术中心正在加紧建设……”艾贤宗局长在履职报告中对承诺事项的兑现回答的铿锵有力。

 履职评议,让官员的工作责任更大

官员履职报告的工作实不实?市人大常委会要进行履职评议、审议。为保证评议、审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市人大常委会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服务对象组成调查组,对官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调查组灵活运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履职报告人所在单位及县区的下属单位,全面客观掌握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市规划局局长赵绪春履职情况的调研中,调查组分别深入商南、山阳、商州等3个县区,召开座谈会7场次,明察暗访7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可靠依据。

“近年来中心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些重点项目建设还存在进度缓慢、水平不高的问题,例如商鞅大道在建设过程中就存在迟迟不能交付使用的问题。”

“在打击违法乱建执法工作中,为什么城管、规划、建设部门之间会出现相互推诿现象?”代表委员们直奔主题、直截了当地发问。审议讨论现场顿时充满“辣”味。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难度大,近年来我们感受到的城市变化离不开三位局长的辛勤付出,我为他们“点赞”……

在分组审议中,代表委员们一边勇跃发言,提出建议,列席会议的市城管局局长杨安民一边记录着大家的意见建议,并诚恳回答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代表有意见,说明我工作做的还不到位。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让我感到责任重大,压力不小。”杨安民在走出会场时感慨地说。

 履职测评,让官员的整改更加有力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面对面的评议、审议,难免有不好意思、抹不开脸的情况,还有的怕伤和气。怎样反映代表和组成人员的真实意见?这是制度设计中着重考虑的又一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评议环节之后,将进行履职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测评对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进行测评。

暂行办法中对测评结果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凡优秀票达到90%以上的为优秀档次,优秀和称职票之和高于80%的为称职档次,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票之和高于70%的为基本称职档次,不称职票高于30%的为不称职档次。

履职测评结束后,市人大将测评情况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向市委作了报告,向市政府反馈,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求履职报告人在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每名履职报告人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提请主任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果整改不力,将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基本称职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其警示谈话;对不称职的,常委会将结果报告市委,建议作出调整或者免职、撤销职务,力促一督到底,督出效能。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行使好这一权力,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我们将不断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这是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人代工委副主任、人代工委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