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1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商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长洲、赵军、李旭光、崔孝栓、袁良善、赵水利和秘书长石康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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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实到4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和《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呼声期盼,紧扣“一都四区”建设,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较好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市届人大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好市五届人大次会议、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政治遵循,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精心筹备会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协作配合,认真查漏补缺,扎实做好会场布置、安全保卫、材料准备、食宿安排、宣传报道等会务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要注重提写议案建议质量,充分发挥委员联系代表、基层代表联络站和专业代表联络站优势,围绕提什么、怎么提、如何有效落实三个重点,组织代表提写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使议案建议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波,市政协副主席殷延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等列席会议。供稿:记  者  王天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