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大监督 勇当秦岭卫士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纪实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调研,首站来到位于秦岭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强调,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保卫大秦岭、护好“中央水塔”,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发力、积极作为,依法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推动环境治理制度更加完备,污染防治措施更加有力,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商洛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五年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8年全省第一,荣获中国气候康养之都、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

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法律实施。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记总书记“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殷殷重托,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开展专题辅导报告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增强保护好秦岭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钉钉子”精神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每年初,依法开展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连续2年对我市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今年,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对标法律法规条文持续不断检查,深入查找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反馈督办,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污染、保护秦岭。近年来,先后检查发现并向政府反馈、督办问题41件,强力传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环境保护的责任压力,有力促进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定制度、法定措施的贯彻落实。

紧盯问题整改,促进持续向好。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提高监督质效、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有力抓手,先后聚焦中央和省委第一轮、第二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市人大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反馈的问题,通过“回头看”检查、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督促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完成整改。近年来,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视察检查和满意度测评2次;就中央和省委环保督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统筹市人大机关全局力量,对全市所有县区、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水源地保护、秦岭“五乱”整治等情况进行了“解剖麻雀式”视察调研,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府以“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的工作机制重拳整治秦岭“五乱”,第一轮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44个问题和交办的412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已整改21个,交办的146件信访件办结142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0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交办的160件信访件办结146件;省秦岭办反馈我市疑似问题线索图斑1421个完成整改1398个。

紧扣人民关切,加强督查督办。把督促推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通过听取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基层一线动态检查、访谈县镇人大代表、提出督办建议等方法,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快速、有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确保建议真落实、代表真满意。近年来,开展环境领域议案建议督办9次,听取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6次,对办理期限为五年的《关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重点督、持续督,每年就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持续动态调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脏乱差、城市乱搭乱建、“白色污染”等问题,助推我市先后开展了“两拆一提升”“两边一补齐”、河道“清四乱”、塑料污染专项治理等环境整治活动,推动真刀真枪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市环境面貌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

着眼长效长治,加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盯问题选题立项,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着力解决环境难题,先后出台了《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为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同时,对监督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举一反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形成了“1+8+8”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建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落实四级网格员2634人,实现了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监管全覆盖;促进出台了《商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商洛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商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70多个制度文件,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所有过去,皆为序章。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秦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法治的方式、法治的手段、法治的力量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深化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将秦岭绿水青山“好颜值”转化为金山银山“好价值”,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倪晓燕  薛小平 陈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