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开展工作的现实要求,更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4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和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任命的12名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针对性较强,涵盖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参加考试的拟任命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答题细致认真,体现了良好的作风。(监察和司法工委李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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