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实行减税降费政策的背景下,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加强收入征管,合理调度资金,统筹安排支出,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财税收入任务,实现了财政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半年预算执行较好。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半年预算执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非税收入占比过大,收入质量下滑。二是财政增收乏力,四个县(区)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三是政府偿债压力逐步加大,财政面临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与偿还到期的政府性债务双重压力。这些问题,在下半年财政工作中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预算约束,确保完成全年收支预算任务。一是要加强收入征管,力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县(区)政府和征收部门的责任,对上半年财政收入进度慢的县(区)要采取措施逐县督促。在征收过程中,既要做到应收尽收,又不得收过头税。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禁虚增、虚收非税收入,严控非税收入增长,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财政部门要把落实“三保”作为下半年工作的底线,统筹可用财力,合理调度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清理盘活闲置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民生配套、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市本级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全年支出的均衡性。三是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绩效差的项目停止或减少预算安排,对闲置两年以上的资金要果断收回。
二、加强财源建设,着力培植后续财源。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抓好财源建设,着力培育骨干财源和群体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要认真落实今年中央提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尽快研究我市财源建设规划和支持实体经济政策,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设立财政贴息资金撬动银行信贷和社会投资、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扩充市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培育成熟企业上市融资、在限额内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多方筹集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和纳税大户,支持传统企业技改和转型升级,支持列入今年计划的40个工业重点项目,着力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逐步涵养税源、壮大财源,为今后财政稳定可持续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三、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要严格执行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限额管理的规定,及时掌握各县(区)动态,提前制定预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要进一步规范PPP建设项目,防止变相违规融资举债。要加强对市、县(区)各类投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切实剥离政府融资功能,使其完全回归到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要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继续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要坚决实行追责问责。通过多措并举,力保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控制在红线以内,确保市、县(区)两级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