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真招 任后监督见实效——专访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熊德海
出真招 任后监督见实效
——专访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党组书记、主任熊德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 。”
履职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职权、加强人大任后监督的重要手段。如何有效开展履职评议、提升任后监督质效? 就此,记者专访了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熊德海。
“近几年来,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三个三’工作机制,运用‘调研+询问+审议+测评+督办’的方式,加强对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探索出了任后履职监督的有效路径。本届以来,累计评议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41名,大大提升了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的质量和水平。”熊德海表示。
健全三项制度,增强任后评议监督工作系统性
“履职评议具有法律性强、规范性强等特殊性。履职评议的过程,就是用法律法规来评价、衡量和促进评议对象工作的过程。柞水县对履职评议工作程序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制定了一系列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办法,确保依法依规。”熊德海介绍。
熊德海说:“我们注意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健全履职监督制度。先后制定了《柞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柞水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工作人员负责人办法》等任后监督制度和履职监督清单,确保任后评议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健全评议报告制度。采取县委点题、县政府及工作部门报题、县人大常委会统筹定题的方式确定年度监督议题,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统筹结合起来,每年安排15名左右县‘一府两院’选举和任命人员开展任后评议,实现任期内评议对象全覆盖、评议方式全链条。将党管干部贯穿于任后评议全过程,评议前将评议对象名单向县委汇报,主动征求县委意见;评议中将收集的重大问题线索向县委汇报,争取县委支持;评议后将结果和成效报告县委,为党管干部提供依据。三是健全公开公示制度。评议前一个月,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任职时间长短、监督工作重点及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对象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示,让民众知晓;评议对象的履职报告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评议意见、测评结果等情况,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公开。”
“实践证明,只有明确从启动到终结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坚持依法依规进行,才能使被评议对象真正了解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也才能维护任后评议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熊德海表示。
严格三个程序,增强任后评议监督工作规范性
为确保评议真正评出活力、评出实效,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充分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细化评议操作程序。
“我们注意严格‘三个程序’。一是做实现场调查。在调研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研究制定评议方案,吸收相关行业的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提前了解被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责、任职经历等情况。调研组深入所在单位、分管行业、包联村组和企业等,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听取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交流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客观详实的调查报告。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巡查办、县审计局、退休老干部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二是严格会议评议。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听取履职工作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对履职报告内容按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的格式作出规范,重点聚焦问题查摆和整改,避免评功摆好、避重就轻。开展联组审议时,增设询问环节,与评议对象面对面询问答复,多维度掌握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时,评议组成员对评议对象进行现场点评,让与会人员全面了解评议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三是实行双线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线上线下测评。通过柞水人大微信公众号、柞水县人大网站等平台进行线上测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测评表进行线下测评。测评成绩按〔(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60+不称职票数*40)/总票数〕的方式进行赋值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线上占40%、线下占60%的比例计算。对评议成绩进行量化,体现评议对象履职的真实性和差异性。”熊德海介绍。
用好三种结果,增强任后评议监督工作实效性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实监督闭环,切实增强履职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熊德海说:“我们注意用好‘三种结果’。一是通报反馈。在评议结束后一周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评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确保意见客观公正,将评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等一并反馈给评议对象,作为评价考核干部的参考依据。同时,通报给县‘一府一委两院’及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对于垂直管理部门人员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使得整改有方向、落实有目标、工作有抓手,引起被评议对象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二是警示谈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测评为基本称职的进行‘面对面’个别谈话,指出不足,提醒警示;对测评为不称职的,提出指导性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通过对评议对象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重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集体‘把脉问诊’,确保警示谈话取得‘1+1>2’的效果。三是整改落实。坚持评改结合、以评促改,督促限时完成整改,三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回头看’,确保评议取得实效。对整改报告要求做到‘四个清楚’:对已经解决的问题把办理结果讲清楚,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间讲清楚,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讲清楚,对因各种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把有关限制条件和原因讲清楚。对评议中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入监督计划,确保问题逐步解决,以整改的实效取信于民。”
“在对县交通局局长的评议中了解到曹瓦路改造时间较长,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县交通局立即进行整改,在两个月内完成了道路改造任务,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熊德海介绍,履职评议结果为县委选贤任能、知人善任提供了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评价和参考,使县委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2024年,柞水县委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结果,对5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柞水县通过履职评议促进了各被评议对象更加主动履职尽责,更加依法勤勉工作,更好回应群众期盼,也充分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真正评出了干劲、评出了活力、评出了良好精神状态、评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熊德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