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市五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增设市五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4年2月1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4年2月4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供稿大会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