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秦岭绿肺” 再造秀美商洛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与欧洲的阿尔俾斯山、美洲的落基山并称为地球“三姐妹”,是我国南水北调的天然水源涵养区,是华夏龙脉、“国家绿肺”。然而,随着秦岭北麓治理整顿,商洛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重大挑战,一些矿山石场打起了游击战,纷纷迁移秦岭南麓。违规私建别墅、非法开山采石---乱挖乱采乱排乱放乱占乱建“六乱”问题,使秦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保护秦岭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市人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适时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秦岭生态保护引起中省重视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的讲话、论述、批示超过60次。今年两会期间,在参加江西、青海、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家园。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可见,生态环境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全党一项非常重要的中心工作。作为中央国家公园的秦岭,同样引起党中央的高度关注,习总书记曾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再一次提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省委十分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全国两会刚一结束,就即刻召开各有关市委书记、市长会议,专题听取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汇报。2015年,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指出了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市委胡书记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指出要加大秦岭保护执法力度,重拳打击滥砍滥伐、乱采乱挖、乱搭滥建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秦岭生态保护力度,举全市之力护住一山碧绿,守住一江清水,保住一片蓝天,并要求市人大加强跟踪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今年,省人大将“继续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跟踪检查”作为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要求各市区人大抓好配合落实工作。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已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常态。

              人大监督直面条例执法短板

市人大常委会紧切党委重视和社会关切,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3月份,专门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先后深入50多个企业、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矿点、建设工地、污水垃圾处理厂等地,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询问、与干部群众座谈、开展问卷调查、专题听取市县(区)政府对秦岭生态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秦岭环保工作的建议及意见。从检查情况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还相当严峻,“六乱”问题突出,在一些地方随意开山采石、造成山体满目疮痍,植被锐减,废渣扬尘对沿途水环境和空气质量都产生较大影响,群众意见很大,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执法主体缺失,监管工作悬空,缺乏总体规划引领和约束是造成我市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乱象的直接原因,相关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缺位、工作懈怠等问题则是我市秦岭区域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根本原因。

         为秦岭乱象开出治理清单

执法检查组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详细进行了报告,经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四条意见印送市政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尽快明确秦岭生态保护执法主体,认真落实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和夯实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体制机制,做到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二是实施规划控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抓紧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严守生态环境保护控制边界和禁止开发建设红线,提高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口,从源头上预防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三是严格执法监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执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六乱”问题,要尽快拿出解决办法,依法加强监管,对严重违法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缺位等问题,对个别地方政府和少数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作为的问题,要依法严肃问责,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四是加强能力建设,确保环保投入到位、问题治理到位、运行机制到位、基础设施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和应急预案到位。市人大常委会责成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落实整改,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

艰难险阻靠韧劲,为民履职看担当。我们深信,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大锲而不舍的跟踪监督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商洛这颗镶嵌在秦岭龙脉上的明珠一定会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彩,商洛蓝、商洛绿一定会成为秦岭最为骄傲的名片。(马建良 寇自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