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视察调研

3月份以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调研组,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和七县(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视察调研在常委会副主任袁良善带领下,先后深入商南县、商州区和市政府办、市监察委员会、市司法局,听取相关单位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备案审查制度建设等情况汇报,查阅了各单位2022年度发文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情况,就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行了座谈交流。同时,委托其他县(区)和相关部门自查调研。在四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还将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关于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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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制定机关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视察调研组要求,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和《商洛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督促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按时报备、规范报备,坚决做到“有件必备”,为备案审查工作把好“第一道”关口。要落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和规范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依法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文:叶文广  张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