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我县全面、正确实施。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庾岭等5个镇及县农村农业局、自然资源局通过实地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我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情况、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新修正《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

自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土地管理工作,在宣传教育、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明确职责,土地保护责任体系形成

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认真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了县、镇、村三长负责制,每年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将土地保护任务逐级分解,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了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完成了《丹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报批工作,明确了土地保护、粮食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将我县的土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我县实有耕地保护面积13.2312万亩,初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9899万亩),制定《丹凤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和镇村土地保护的属地责任,全县土地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二)严查重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一是专项整治成效显著。自2020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以来,累计查处违法案件221宗,移送涉刑问题线索12宗,移送违纪问题线索6宗,全县13宗“大棚房”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中省下发5个违建别墅违法图斑全面完成核查整改,摸清了2013年1月1日以后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涉及5554宗3891.33亩。二是突出问题得到治理。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常态化行业治乱,打击铲除土地使用、征地拆迁等10个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累计查结各类问题线索68条,拆除26家黏土砖瓦窑企业建筑,拆除凤麓四合院违法建筑1处,没收龙驹山庄文化苑等违法建筑3处。三是整改工作扎实有力。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卫片图斑共871个,面积4283.01亩,其中违法图斑66个80.84亩(耕地42.16亩),目前已查处各类违法图斑11个,55个自建房违法图斑正在查处中。四是宅基地执法工作稳步推进。2021年以来,宅基地执法工作共立案34起,召开听证会2场次,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4户,协助拆除17户,宅基地违法占用土地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开源节流,占补平衡落实有力

聚焦“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两大任务,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土地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2729.23万元,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8个,总规模2479亩,新增耕地1654亩(其中:水浇地202亩,旱地1452亩),有力助推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二是落实增减挂钩政策成效显著。紧抓国家深贫县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流转政策机遇,立项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14个4121.6亩,已通过市级验收项目8个,省级核定批复指标2000.6亩;已申请待验收整改项目5个,面积1761.7亩;在建项目1个,面积174.4亩。国家累计下拨我县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资金65247.9万元,有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耕地“进出平衡”进一步落实。严格执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严把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等关口,实现了全县土地“进出平衡”总体目标。

(四)优化服务,保障发展建设需要

一是土地指标申报力度进一步加大,2020年来累计申报11个批次31宗906.81亩建设用地;上报单独选址3个批次3宗1202.751亩;二是土地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印发我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力度,累计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33.53亩,处置闲置土地43.9亩;三是宅基地审批制度进一步落实,自2021年7月以来,共调查反馈新增农村宅基地建房53宗,作询问笔录53份,移交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新增农村宅基地建房11户,完善手续21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宣传不够全面。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普遍反映对《土地管理法》宣传工作形式单一、宣传培训不够经常,没有有效开展《土地管理法》进社区、进机关、进村镇等活动,干部、群众知晓率不高、理解不深,没有完全形成节约爱护土地资源、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意识。

(二)土地规划相对滞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虽已编报,但迟迟未得审批,给土地利用、管理造成严重障碍;基本农田底子不清,上报数据与实际地块不符,基层干部群众不完全清楚哪块地是基本农田、哪块地不是基本农田,部分规划内的基本农田在山坡上、质量差、甚至无法耕种粮食,与基本农田的要求不符,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的要求没有全面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统筹与相对偏远镇的发展需求不符,制约偏远乡镇的后续发展。

(三)耕地保护突出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自建房未批先建、边报边建、乱占乱建现象时有发生;群众种田积极性不高,引导群众种粮措施不力,农村土地撂荒现象严重;农村墓地建设监管不力,北部乡镇大面积建设豪华墓地的现象普遍;水毁耕地修复不及时,土地流转监管不力,规避土地性质、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未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项目土地批而未征、批而未供现象依然存在。如:农村集体土地存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私签协议,随意将农村承包土地通过出租、置换、返租倒包等形式以租代征,进行非农建设等现象。

(四)土地管理体制不顺。政府职能部门在耕地保护中存在相互掣肘情况、推诿扯皮现象,在耕地的保护、建设、规划和监督等过程中没有形成合力,如县自然资源局与县农村农业局、县城管局之间在执法过程中职责不清,信息不共享、资料没有及时移交等问题。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人员配备未到位,土地确权诉求无人受理,农村宅基地审批不及时,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监管、违法占地建房等方面缺乏有效管控;田长制作用发挥有限,

土地管理“最后一公里”存在监管真空。

(五)土地执法存在不规范行为。现有土地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执法人员缺乏,执法人员结构不尽合理,队伍综合素质不高,执法不到位、执人情法、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不畅,联合执法不够经常的问题比较突出;执法程序不到位,存在行政违法现象,群众有“选择性执法 ”、“执法者违法”的质疑;以罚代批问题时有发生,土地执法的严肃性不够。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县级有关部门、镇办和村社区《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用地和守土有责的意识,引导他们树立依法依规用地、科学合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结合“八五”普法,采取专题培训、电视解读、制作小视频、应知应会宣传册、违法行为曝光、土地案件审理旁听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节约、依法、依规用地政策宣传到基层、到群众,让科学发展理念,依法用地方式、违法用地后果、节约用地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土地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压实县镇村三级党政的耕地保护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探索整合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路长制人财物力资源,提高基层田长待遇,夯实各级田长责任,合力搭建最严密的监管网格;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努力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新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规划约束力度。积极与上级对接,加快《丹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审批进度,为依规管理土地提供依据;严格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理念,维护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全县“一盘棋”思路,理清部门职责边界,压实部门工作职责;顺应发展要求,兼顾偏远镇村建设需要,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加强规划宣传,让规划深入人心;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四)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力度。持续落实“占补平衡”规定,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三部门在耕地建设、地力提升和水毁修复方面的职责职能,加大土地建设力度;健全完善旧房退出机制,探索农村空心村、闲置庄基综合整治有效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妥善解决农村“一户多宅”的问题;出台优惠政策,整合种粮补贴资源,提高补贴标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建设投资强度,提高已供土地利用率,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化解土地供求矛盾。

(五)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耕地保护,建立土地巡查常态机制,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保障水平、土地执法监察装备水平,积极推行先进技术应用,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跟踪监测体系,提高对违法用地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做到及早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化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进联合高效执法,加大对违法责任人员的追究;要警惕“大棚房”反弹,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的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自然资源和农村农业局部门为主要力量,其他部门协同的共同责任体系,全面建立违法用地防控机制,确保《土地管理法》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作者系丹凤县人大副主任  马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