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1日,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光深入商州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民主初心”主题宣讲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人代工委、法工委和商州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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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前夕,李旭光一行先后到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陕西法正平安(商洛)律师事务所、商州区惠众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和农业农村专业代表联络站市农科所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宪法及法治宣传情况,赠送相关法律书籍,广泛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讲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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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光指出,要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宪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讲宣传,深入解读宪法精神,阐释宪法内容,把抽象的宪法条文转变为人民群众广泛理解熟知的日常信条,深化全市人民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真正让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追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工作联络站,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人大机关,是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平台,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深化教育宣传,广泛征求和汇集民意民智,充分发挥在接地气、聚民智、议民事、解民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大要利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更好地推动宪法走入群众、深入人心。当前,要按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利用自身工作优势,开展群众性法律宣传,引导群众在疫情期间依法依规生产生活,凝聚起广大人民群众全力以赴、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

(文: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