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为了保证法律法规在本县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制统一,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商南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商南县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5月31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二是完善程序,确保工作开展规范有序。2022年1月,商南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修改《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经主任会议讨论,于2022年4月出台了《商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修订稿),并在商南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正式文件印发至县政府、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并分别到各单位进行了重点培训解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各自实际尽快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对规范性文件报送、接收登记、分配送审、审查复审等方面程序流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开展卓有成效。商南县人大常委会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作为法律监督的内容予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镇(办)人民代表大会严格按照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在备案审查过程中,多方征求人大代表、律师、一线工作人员、部门单位等人员的意见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更符合本地实际、不违反群众利益,与法律规定相一致。2021年以来,先后对县政府报送的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审查过程严格按照《商南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执行,并逐件提出了审查意见,没有发现有违法性规定,也没有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规范性文件,从而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合法性。

四是加强沟通,确保工作督促指导到位。经常与“一府一委两院”及镇(办)人大沟通交流,督促它们及时报送文件,形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良性机制。实时关注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和执行情况,加强日常审查及同步清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通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严把报备、审查、纠错、反馈四关,确保审查实效。(商南县人大办  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