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宁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长洲、冯永清、赵军、李旭光和秘书长石康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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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商洛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并讨论了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视察调研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商洛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工作的方案、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执法检查方案、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视察检查方案,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草案)》的说明、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聘任立法咨询专家的建议名单,以及关于赴南京市人大考察学习有关情况的汇报和机关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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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宁强调,要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围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要按照视察调研、视察检查方案安排,加强联系沟通,认真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全面掌握相关工作情况,为常委会议审议提供客观详实、准确可靠的依据。要全面梳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定、修订工作体制,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文/记者  党率航  图/万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