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24日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124日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通过)

 

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斌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队伍,积极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